網際網路預訂條款與條件
(便利商店)
- 1.可以利用的便利商店如下。
・7-11、全家便利商店、LAWSON、MINISTOP、SeicoMart - 2.各便利商店的付款方式不同。請在確認所需的付款方式後,再付款。
- 3.如果支付總額超過30萬日圓,則不能在便利商店進行付款。
- 4.在便利商店購買時,請在付款期限前按照預訂確認畫面提示完成購買手續。
*如果您的出发日期是到期日的第二天,您必须在出发日期前一天的22:00前选择[便利店付款],获得付款号码,并在23:59前付款。 - 5.於便利商店付款時所核發的存根(「領収書」或「受領書」),可視為Skymark的機票換領證兼收據。請留意存根可能並未記載所有的預訂內容。
- *如您需要符合消費稅法所規定的合格發票保管方式(發票),請使用「電子收據」。
- 6.即使機票價格有調整變動(降價或漲價),均以選定使用「於便利商店付款」時頁面中顯示之價格作為付款票價(*)。
*核發付款號碼時。 -
7.
付款期限
付款期限會因預訂日期而有所不同。預訂日期 付款期限 不含登機日的五天前 含預訂日四天内 不含登機日的四天前至登機前一天為止 搭乘日前一天為止
(必须在出发前一天的22:00前获得付款号码) - *「Imatoku」票價的付款期限如下。
・如果預訂日期在登機日前6天或以上,包括預訂日期在內須於4天內付款
・如果預訂日期在登機日3-5天前,付款期限則為登機日的前3天為止 - 8.提供您的認證碼 (*1) 和個人資訊 (*2) 在登機當天報到。
(*1) 您持有電子機票的證明,例如航班編號/預訂號碼或查詢號碼,或您在便利商店付款時開立的存根(「領収書」或「受領書」)。
(*2) 預訂時提供的資訊,例如電話號碼 - 9.若您無法在登機當天提供您的認證碼和個人資訊,則需重新購買替代機票。您將會收到雙重購買證明書。
- 10.預訂後,旅客姓名無法更改。如果要更改,需要取消預訂並重新預訂和購買。取消將酌收手續費。
-
11.關於機票換領證(「領収書」或「受領書」)的有效期限
- 1)機票換領證於班機起飛時刻時或起飛前有效。
- 2)但該班機起飛前已變更的機票換領證(「領収書」或「受領書」),其有效期限為變更後的新班機起飛時刻或起飛前。
- 3)起飛時刻前取消的班機,其機票換領證有效期限為從付款日的隔天起算1年(*)內。
*1年的天數定義爲365天。
- 12.關於機票換領證(「領収書」或「受領書」)的退款
- 13.請在班機起飛時間20分鐘前辦理好登機手續。起飛前20分鐘尚未辦理好登機手續,即使已購買機票也不能登機。
- 14.使用預訂服務時,本公司概不接受不實資訊。如果您輸入虛假不實的資訊,本公司將不予告知,立即取消預訂。同時,搭乘日也可能謝絕登機,並針對發生的損害請求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