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候悪劣時
機票的處理規定
若天候惡劣導致航班延誤60分鐘以上或取消,或預估航班將會受影響 (其原因可能為天候調查、航班返航、目的地變更),本公司將應旅客期望,進行以下處理。
- *如果您的班機取消或重大延誤,我們能夠透過您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事先通知您。請按一下這裡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。
請設定「@skymark.jp」為可接收之電子郵件。
變更已預訂的班機
「變更已預訂的班機」是指由本公司提供服務之同一航段的班機。
- 預訂變更或取消無需手續費。
- 如果旅客未能於機票的有效期內搭乘,則可從機票的原有效期屆滿日之次日起算延長有效期30天。
- 如果預訂班機的變更,產生票價差額時(更高或更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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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若新的票價高於原本票價:不會向您收取差額。
- 若新的票價低於原本票價:會向您退還差額。
- *差額補償措施只適用於成人/兒童普通票價及殘障人士適用票價。
機票退款
- 我們不收取退款或取消手續費。
關於退款方法,請查詢此處。
换乘(變更預訂)、退票手续
取消的航班,您可以透過網站轉搭其他航班(變更預訂)或取消。
- 轉搭其他航班 (變更預訂) 僅限 1 次。
※如果您變更的航班延遲或取消,請您再次變更預定。 - 即使過了預訂航班的預定出發時間,您仍然能於出發預定日算起 10 天內進行操作。
对于受到延误、天气检查、回程和可能的目的地改变的航班,以及无法通过网站处理的预订,可以在预订中心或机场柜台进行更改和取消。
- *這些項目無法在網頁上處理。
- *不可能转移到其他公司的航班或其他运输服务。
- *對於少於60分鐘的延誤,恕不提供變更預訂或全額退款。
即使已過了預定出發時間,我們依然能為您進行上述處理。
請於預訂航班出發日算起 10 天内,至預訂中心或機場服務櫃台辦申請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