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本公司自身事由
而造成航班取消
因飛機維修或其他本公司自身事由,導致本運送契約之全部或一部分無法履行時,我們將提供下列服務。
本公司安排換乘有可用座位的下一班SKYMARK班機、其他航空公司班機或其他交通工具,依實際可運用的情況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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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- 換乘Skymark航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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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我們不收取變更或取消手續費。
- 若無法在機票有效期限內搭乘,可從有效期限屆滿日翌日開始算起延長3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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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
- 換乘其他航空公司班機或其他交通工具
若換乘其他航空公司班機或其他交通工具,本公司將在允許的範圍内,支付其伴隨而產生的交通費。
請向預訂中心、機場服務櫃台洽詢。
機票退款
- 我們不收取退款或取消手續費。
關於退款方法,請查詢此處。
换乘(變更預訂)、退票手续
取消的航班,您可以透過網站轉搭其他航班(變更預訂)或取消。
- 轉搭其他航班 (變更預訂) 僅限 1 次。
※如果您變更的航班延遲或取消,請您再次變更預定。 - 即使過了預訂航班的預定出發時間,您仍然能於出發預定日算起 10 天內進行操作。
不能在网站上处理的预订可以在预订中心或机场柜台更改或取消。
即使已過了預定出發時間,我們依然能為您進行上述處理。
請於預訂航班出發日算起 10 天内,至預訂中心或機場服務櫃台辦申請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