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TOP
  2. 隱私政策

隱私政策

個人資訊保護方針

Skymark株式會社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認知適當使用旅客個人資訊的重要性,制定個人資訊保護方針,董事及員工一律遵守,為了能夠提供旅客「安全、安心、舒適、貼心」的空中旅行,竭盡所能地保護個人資訊及個人的權利利益。

個人資訊的取得

本公司透過適法且公正的方法,取得旅客的個人資訊。

關於使用個人信息

本公司將在客戶同意的情況內、使用客戶的個人信息。本公司采取措施,保障客戶個人信息的安全。

個人資訊的使用目的

於下列情況下,取得、使用旅客的個人資訊。

  • 1.預訂、販售本公司的航班機票,提供航空運送服務。
  • 2.預訂、販售聯營航班機票・共同運輸,提供航空運送服務。
  • 3.導覽、提供本公司販售的服務・商品
  • 4.調查、分析本公司販售的服務・商品的利用狀況
  • 5.舉辦本公司進行的問卷調查等
  • 6.開發新的服務・商品
  • 7.導覽、營運、管理各種活動、促銷活動,以及提供各種資訊
  • 8.提供本公司的服務・商品相關的通知
  • 9.導覽、營運、管理合作企業等販售的服務・商品、各種活動、促銷活動,以及提供各種資訊
  • 10.因應詢問、委託等

個人資訊的內容

從旅客取得的個人資訊的主要內容如下:

  • 1.姓名、年齡、性別、住址、電話號碼、傳真號碼、電郵地址等資訊
  • 2.和搭乘有關,身體及疾病相關的資訊
  • 3.和提供餐點有關,關於宗教的資訊
  • 4.和搭乘時、下機時、其他在機艙內需要的輔助業務等有關的資訊
  • 5.信用卡相關的資訊 (類別、號碼、持卡人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有效期限、工作地點等)

提供個人資訊給第三者

除以下情況外,本公司不會向個人資訊提供給第三者。

  • 1.經旅客本人同意時
  • 2.旅客使用信用卡等購買機票或服務時出現或涉嫌冒用的情況下,以調查原因並防止旅客損失,將信用卡公司等金融機構提供所需資訊時
  • 3.因公司合併、公司分割、業務轉讓等其他原因所產生的事業繼承而需提供時
  • 4.法律允許時

個人資訊的委託

本公司將部分業務委託外部時,可能在必要的範圍內,將個人資訊提供給該委託單位。嚴格遵守和這些業務委託單位簽訂的保密契約,適當監督委託單位。

遵守法令等

本公司將遵守相關個人信息的法令,指針和其他各種規範。

個人資訊的安全管理

本公司在進行使用旅客個人資訊時,瞭解外部環境後,從組織、人員、物理和技術角度實施安全管理措施,致力於防止不當存取、洩漏、丟失、竄改等。本公司提供內部培訓,瞭解對旅客個人資訊的保護和適當使用,同時根據使用目的設定旅客個人資訊的存儲期限,之後將以適當方式處理個人資訊。

對于客訴和咨詢

本公司將對收到的客訴和咨詢採取適當的行動。

個人信息保護管理體係

本公司設定個人信息保護管理體係,不斷改進,力求完善。

關於公開個人資訊相關的請求

  • 1.旅客本人要求本公司通知使用目的、公開、修改、新增或刪除內容、停止使用、消除個人資訊、停止提供給第三者及公開提供第三者的記録(以下簡稱「公開等」) 的情況下,本公司針對個人資訊進行公司內部調查,迅速回答。
    • 但依請求內容而定,可能無法回應公開等。該情況下,亦回答其理由。
  • 2.請求公開等的情況下,請依照下列步驟,以郵寄請求。請求內容有不完備、欠缺項目等的情況下,可能無法受理。此外,關於公開個人資訊或通知使用目的之請求,每次需以郵政小額匯票負擔1,000日圓,作為行政手續費。
  • 3.透過「公開個人資訊請求書」獲得的個人資訊,使用於回覆詢問,不會用於其他用途。
旅客本人請求

要求公開等的情況下,請準備下列文件,以掛號郵件寄送。

  • 1.公開個人資訊請求書 (僅限日文)
    請下載上述檔案,填寫必填項目。
  • 2.旅客本人確認文件
    駕照、護照、健康保險証(掩蓋保險號碼和被保險人號碼等)、箇人編號卡(表面)等,能夠確認旅客本人的姓名、現在住址的正式文件之影本。
代理人請求

法定代理人或透過委任的代理人請求時,除前段所述的文件外,請附上以下文件。

【法定代理人】
  • 1.用來確認有法定代理權的文件
    戶籍謄本,如果是監護人,填有扶養家人的健保被保險証(掩蓋保險號碼和被保險人號碼等)影本亦可。
  • 2.用來確認為法定代理人本人的文件
    駕照、護照、健康保險証(掩蓋保險號碼和被保險人號碼等)、箇人編號卡(表面)等,能夠確認法定代理人的姓名、現在住址的正式文件之影本。
【透過委任的代理人】
  • 1.委任狀 (公開個人資訊請求書附件) (僅限日文)
    請下載上述檔案,填寫必填項目。
  • 2.旅客本人的印鑑證明書 (3個月內開立者)
  • 3.用來確認為透過委任的代理人本人的文件
    駕照、護照、健康保險証(掩蓋保險號碼和被保險人號碼等)、箇人編號卡(表面),能夠確認代理人的姓名、現在住址的正式文件之影本。

關於詢問

關於個人資訊保護方針的內容、客訴、咨詢和公開等的請求,請詢問下列單位。

144-0041
東京都大田區羽田機場3丁目5番10號 Utility Center Building 8樓
Skymark株式會社 個人資訊諮詢受理窗口
TEL 03-5708-8280 (受理時間 平日10:00~17:00)

PrivacyMark Entity

制定日:2020年3月4日
修訂日:2024年6月26日
Skymark株式會社
東京都大田區羽田機場3丁目5番10號
總裁 本橋 學
個人資訊保護管理人 總務擔當執行經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