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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問的受限制行李品項

危險物品依法禁止攜帶上機或以行李託運。以下是常見的問題。

常見與必須注意的範例

吸煙用打火機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打火機類型而異。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存放
氣體打火機(拋棄式/充氣式) * ×
煤油式打火機(含脫脂棉) * ×
煤油式打火機(不含脫脂棉) × ×
使用強烈藍焰的油箱打火機、雪茄用打火機、預混式燃燒型打火機(渦輪打火機、噴射式打火機、藍焰防風打火機等) × ×
  • *每位旅客限帶一件

飲料/酒類(酒精)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內含的酒精濃度而異。

酒精濃度 攜帶進入機艙 存放
低於24%
低於70% * *
高於70% × ×
  • *每位旅客限帶5公升

噴霧劑

特定噴霧劑依法禁止攜帶上機或以行李託運,包括使用可燃瓦斯的運動或日用噴霧劑(具明火和高溫警告者)。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存放
化妝品(髮妝品、制汗噴霧劑等) * *
藥品(殺菌、消毒、冷卻噴霧劑等) * *
日常必需品(潤滑油、油漆、亮光漆、防塵噴霧劑等) × ×
運動用品(滑雪板用蠟、保養噴霧劑等) × ×
  • *每件容器限0.5kg/0.5L,每位旅客限帶2kg/2L

燙髮器、捲髮器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電源供應類型而異。

電源供應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存放
插座型
電池型(可裝卸電池)
電池型(不可裝卸電池) × ×

鋰電池、已安裝內建鋰離子電池的常用電子設備

[產品範例]

手機、手機充電器、無線電裝備、對講機、筆記型電腦、數位相機、行動終端設備、手持式影印機、印表機、手持式終端設備、電子書播放器、攜帶型電子遊戲機、相機設備等。

  • 如果器材無法設定為睡眠模式等,或其功能持續保持待命狀態。託運時,請記得關閉該設備的主電源。
  • 為避免欲託運的攜帶型電子設備意外開啟電源操作,並避免設備損壞,請事先將設備存放在堅固的收納箱或以衣物保護等。
[鋰電池]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鋰含量而異。

類型 鋰含量 攜帶進入機艙 存放
電子設備主體內建的電池 小於2g
大於2g × ×
備用電池* 小於2g (醫療用途小於8g) ×
大於2g × ×
  • *請做好個別防護,以避免發生短路
[鋰離子電池]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瓦時額定值(Wh)而異。

額定瓦時容量(Wh)= 額定容量(Ah)× 額定電壓(V)

類型 瓦時額定值容量(Wh) 攜帶進入機艙 存放
電子設備主體內建的電池 小於160Wh
大於160Wh × ×
備用電池* 小於100Wh ×
大於100Wh但 小於160Wh
(每位旅客最多2件)
×
大於160Wh × ×
  • *請做好個別防護,以避免發生短路

智慧型行李箱

智能行李是指配備鋰電池(包括充電寶)的行李,可能包括以下功能: 鋰離子電池(包括充電寶),允許為手機、平板電腦和筆記本電腦等其他電子設備充電 鋰離子電池(包括充電寶)供電。 GPS跟踪裝置。藍牙、Wi-Fi 功能。

規格 攜帶進入機艙
(*2)
存放
裝有不可拆卸的鋰電池(*1) × ×
裝有可拆卸的鋰電池(*1) ○(*3)
  • 使用锂电池含量小于0.3克或瓦特小时小于2.7瓦时的锂离子电池的智能行李,即使电池无法拆卸,也可以带入客舱或作为托运行李处理。
  • *1鋰電池是鋰電池、鋰離子電池的總稱(鈕扣電池除外)。
  • *2攜入機艙時,請確認攜入機艙行李的尺寸、重量。
  • *3託運時,請卸下鋰電池,將卸下的鋰電池攜入機艙。

化妝品/藥品(非放射性物質)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存放
化妝品
藥品
  • *每件容器限0.5kg/0.5L,每位旅客限帶2kg/2L

發熱式便當盒(便當盒裝有加熱元件)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存放
發熱式便當盒(便當盒裝有加熱元件) × ×

植物

禁止攜帶下列植物入境,亦不得託運或以隨身行李登機。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存放
沖繩縣或奄美諸島出產的未經消毒地瓜、空心菜和牽牛花等 × ×
沖繩縣出產的未登記柑橘類樹苗或嫁接枝條 × ×